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关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内各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所务会研究决定设立支持我所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项目,并根据国家和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金属所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关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2013年7月16日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关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所务会研究决定设立支持我所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项目,并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人事处为所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申报要求及选拔办法
第三条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会议项目(以下简称“支持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由所事业经费出资,部分资助青年科技人才参加本领域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第四条 申请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含)以下,年龄在38岁(含)以下的青年科研或技术支撑人才;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开展相应国际交流所需的外语水平,在本领域取得重要的学术成就或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突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同年已申报国家、院或单位国际会议资助者不可再申请所支持国际会议项目。
第五条 支持参加国际会议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30人。
第三章 选拔办法及资助标准
第六条 选拔办法
1.“支持参加国际会议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选拔,原则上申报者需在拟参加会议上有文章被接收。
2.申报流程:
申报“支持参加国际会议项目”者需报研究部同意后,按要求填写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提交人事处。
3.申报时间:每年5月和11月两次受理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七条 人事处组织成立由5-7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将经评审委员会遴选出来的拟资助人员上报所务会审批。
第八条 资助标准
“支持参加国际会议项目”主要资助申请者参会的会议注册费等,资助额度为8000元/人次,出访费用不到8000元的,据实报销。
第四章 派出及管理办法
第九条 派出形式及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1.派出形式为参加国际会议。
2.相关派出手续:
(1)被资助人员需按照我所及我院要求,在派出前3个月办理出国任务批件及相关手续。
(2)被资助人需提前垫付相关出国费用,按计划回国后,将相关报销票据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第十条 派出管理及注意事项
1.获资助人员在外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保密义务承诺》等有关规定,出国任务完成后应按计划回所。
2.获资助人执行派出任务前务必购买保险,尤其出访敏感地区,出访前务必确认相应保险项目齐全,公派人员在外期间一旦发生任何意外,其风险将由本人所购买的保险承担。
3.被资助人凡在出访期间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所里有权取消该项资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受资助人在完成出国任务后1个月内须及时填写《所资助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表》并上报人事处。
5.原则上每位受资助人每年可获资助出访一次。因故未能按计划成行的,将取消当次资助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