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管理
1)协助所领导和学委会确定研究所各个阶段的重点研究领域和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制定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
2)科技计划的制定、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
3)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争取和运行管理;
4)院地、院企合作;
5)知识产权(成果、专利、论文、著作等)管理;
6)科研经费的核拨与管理;
7)科研信息管理;
8)所属科技部门的管理;
9)组织学术活动、科普工作,负责师昌绪系列讲座事务;
10) ARP系统科研项目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11)综合统计与研究所评估工作;
12)所保密办公室工作;
(二)质量管理
13)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与运行;
14)生产及科研过程的质量管理;
15)计量与标准化管理;
16)实验室认证及管理;
(三)资产管理
17)地产和工作用房产权管理;
18) 工作用房的调配和工作区域现场管理;
19)仪器设备购置的程序管理;
20)技术改造和设备研制项目管理;
21)外委加工测试控制;
22)固定资产设备档案的建立;
23)废旧仪器设备处置;
24) ARP系统科研条件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四)产业发展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25)对外投资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26)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与转让、产业化的组织和管理;
27)代表研究所对所属、控股、参股企业进行管理;
28)组织和实施对所属、所投资企业和各类经营实体进行改制、资产重组、注销、相关人员安置等管理。
(五)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