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所的综合管理与办事机构,紧密围绕所的发展目标及各阶段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其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桥梁作用,认真履行为所领导、各部门和全所工作服务的各项职能,主要包括:
(一)政务管理
1. 协助所领导对综合性工作进行计划、协调、催办和督办; 2. 协助所领导组织制订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撑部门的职能和权限,促进相互沟通,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3. 所级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4. 对外联络与所务接待; 5. 突发事件的处理与分流; 6. 指导所长办公秘书工作;
7. 文书、公文运转与管理; 8. 公章、印鉴管理; 9. 协助所长、党委组织实施创新文化建设任务;
(二)信息中心工作
10. 电子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 11. 政务信息采集、编辑、沟通、上报; 12. 《金属之光》所报及其他宣传品编辑; 13. 对外宣传的策划、实施; 14. 协调ARP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负责ARP系统电子政务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三)党务管理
15. 协助党委拟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6. 党委会秘书工作; 17. 组织工作; 18. 宣传工作; 19. 统战工作; 20. 对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21. 对团委的指导。
(四)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2. 纪律检查工作; 23. 干部监察工作; 24. 内部审计工作; 25. 组织基建工程项目及维修项目预决算审计(二审)。
(五)组织选聘所常设法律顾问
(六)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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