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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办公室基本职能
 
2009-06-30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作为所的综合管理与办事机构,紧密围绕所的发展目标及各阶段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其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桥梁作用,认真履行为所领导、各部门和全所工作服务的各项职能,主要包括:

  (一)政务管理

  1. 协助所领导对综合性工作进行计划、协调、催办和督办;
  2. 协助所领导组织制订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撑部门的职能和权限,促进相互沟通,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3. 所级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4. 对外联络与所务接待;
  5. 突发事件的处理与分流;
  6. 指导所长办公秘书工作;
  7. 文书、公文运转与管理;
  8. 公章、印鉴管理;
  9. 协助所长、党委组织实施创新文化建设任务;

  (二)信息中心工作

  10. 电子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
  11. 政务信息采集、编辑、沟通、上报;
  12. 《金属之光》所报及其他宣传品编辑;
  13. 对外宣传的策划、实施;
  14. 协调ARP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负责ARP系统电子政务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三)党务管理

  15. 协助党委拟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6. 党委会秘书工作;
  17. 组织工作;
  18. 宣传工作;
  19. 统战工作;
  20. 对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21. 对团委的指导。

  (四)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2. 纪律检查工作;
  23. 干部监察工作;
  24. 内部审计工作;
  25. 组织基建工程项目及维修项目预决算审计(二审)。

  (五)组织选聘所常设法律顾问

  (六)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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