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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处基本职能
 
2009-06-30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一)后勤保障管理

  1、全所供水、供电、供暖(供冷)、交通、医疗、通讯、食堂等后勤保障管理;
  2、全所房屋及水电暖等各种维修计划、实施与管理;
  3、卫生保洁、园区绿化、收发、自行车库和地下停车场等管理;
  4、全所防汛、除雪、植树和义务劳动等社会性工作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

  5、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与监督;
  6、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
  7、治安保卫管理及综合治理;
  8、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与监督;
  9、职业卫生管理与监督;
  10、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11、机要文件收发、传递;
  12、门卫和保安的业务管理;

  (三)住宅房产管理

  13、职工住房调配、房改售房和住房货币化管理;
  14、职工住房产权产籍(房产证办理)、水电费、房费、采暖费等管理;
  15、住房日常管理及职工住房信息管理;
  16、职工单身宿舍(临时宿舍)、博士周转房等管理;
  17、全所自来水、煤气及节水等管理;

  (四)基建管理

  18、所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19、所园区改建和基础设施改造计划与实施;
  20、所基建项目工程管理;
  21、所ARP系统基本建设模块及相关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22、全所基建项目各种资料收集与基建档案管理;
  23、基建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一审);
  24、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其他管理;

  (五)后勤转制并处理转制公司与所的业务关系

  (六)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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