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9月27日前将“国庆节”值班安排报所办公室。
祝:全所职工、研究生及家属“国庆节”快乐!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