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指出,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安全科技、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国安全管理干部的亲切关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
中国科学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共同为我院改革创新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科学院关于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科研生产安全的系列部署要求,现就全力做好我所冬季科研生产安全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院系列部署要求,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治保主任、安全员等,负责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认真分析和研究本部门科研生产、治安防火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周密部署,研究落实方案、亲自检查督导、自抓好落实;同时,各部门要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头,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以及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
二、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部门要以自查为主,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部门的重点部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科研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具体落实内容如下:
1、组织本部门安全员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布置隐患排查工作。
2、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学生安全意识,带动全员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深入,严肃对待,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彻底清除。
3、要上报本部门科研生产场所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源,对照相关安全管理标准,排查隐患问题,并立即整改,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整改落实,责任落实到人。
4、要上报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排查各个场所火灾隐患,并立即整改。
5、科研生产中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的是隐患排查的重点,要确保安全保障条件和应急条件落实。
6、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7、要注意巩固历次安全检查成果,坚持“回头看”,检查近年来隐患排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8、夜间和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从事科研生产活动的部门要落实责任人值守和巡查,严禁设备运转而无人管。
9、坚决清除火灾隐患,扎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严禁遮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杂物乱堆阻碍消防通道,严禁私自锁死安全逃生出口。对用电设备设施定期检查,避免私自违规接电、超负荷用电。下班前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的易燃可燃物等,彻底清除火灾隐患。
安全自查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全面查找、记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防范重大事故和灾害,保障科研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
三、切实加强治安保卫,着力防范安全盲区和薄弱环节
安全保卫部门要全面检查技防、物防条件,及时维修保养各类监控设备,修缮和增补物防设施,保障保安巡逻人力配备,强化重点部位治安防控,与属地公安机关密切联系,做好防范暴力恐怖和突发治安案件的应急预案。
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及时报告安全事件。要把握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本部门安全工作特点,充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力量,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并及时处理和上报。
四、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1、各部门在11月25日~12月5日之间安排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并由各治保主任在12月5日之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到安保办。
2、所检查组在12月5日~12月9日之间进行重点检查,请各单位做好积极配合。
3、12月15日由安保办汇总全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并通报排查结果。
4、12月31日前,安保办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所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