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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1-17 | 文章来源:安保办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

  春节将至,为确保全所在节日长假期间安全,现就全所做好全所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谁的地段谁负责,谁的房间谁负责,谁管理使用的设备、设施、气体、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谁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目标和责任。

  二、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在春节前组织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所属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通知安保办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检查的重点为:

  1. 用气安全,检查气体阀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或有安全措施,检查所用的各类气体管线系统是否密闭,实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相关报警设施是否正常。春节期间各类气源的总阀务必关闭,并对实验室内外长期不用或超期气瓶及时退库;

  2. 用电安全,检查所有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除工作需要使用的电器设备外,不得使用任何与科研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动力站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春节期间需要带电运行的设备务必通知实验楼值班人员。

  3. 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各部门及时检查和清理实验室内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及时处置各类废弃危险化学品;

  4. 消防安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清理实验室和走廊的所有杂物,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严格控制所区范围内使用明火,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品,保证实验室内外消防通道畅通。

  5. 实验室在用的各类射线装置应妥善保管安全和有效防护。

  6. 贵重仪器设备循环水和供水系统的保暖防冻情况等。

  三、各部门要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安全科研生产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放假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水、气开关。并落实假期本单位安全联系人,将安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在1月24日前报安保办。

  四、各部门人员在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所关于严禁在工作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各部门要在放假前,集中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是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教育。要求职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本部门和职工家庭的安全防范工作。外出时不要忘记锁好门窗,关好水电、煤气开关;不要忘记交通安全,确保个人、家庭和单位安全。

  六、春节放假期间人员临时加班,请到各门卫室做好登记。若从事科研活动运行设备,必须安排人员值守。

  七、所内各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中科院金属所安全保卫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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