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所班子研究,我所拟推荐李峰为2017年度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现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在公示期内,所内职工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提供具有真实身份署名的书面材料。
联 系 人: 王殿珊(纪检监察) 刘宇翔(人事处) 联系电话: 8397-8091 2397-1503 电子邮箱:dswang@imr.ac.cn yxliu@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