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的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和中国科学院有关政策,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我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管理办法请见“内部办公平台—>综合规划处->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