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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度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的通知
 
2017-10-12 | 文章来源: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项目管理办公室        【 】【打印】【关闭

实验室各研究部:

  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是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简称国家实验室)与兰州理工大学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共同设立的联合基金。该基金旨在加强国家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的对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进一步提升我国有色金属回收与再利用方向的研究水平。现已发布2017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7年度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章程(暂行)》及《2017年度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指南》,填写申请书。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3日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交国家实验室项目管理办公室(李薰楼423室),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
  闫  伟:024-23971739,wyan@imr.ac.cn
  时元宝:024-83970266

 

文档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申请书.docx
附件2:2017年度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章程(暂行).pdf
附件3:2017年度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有色金属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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