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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所在职人员2018年10月工资变动情况说明
 
2018-10-09 | 文章来源:财务处        【 】【打印】【关闭

  金属所在职人员2018年10月工资已于9月30日转入工资卡,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放2018-2019年度采暖费补贴

  采暖费补贴金额在工资单“采暖费”项列示,不交个人所得税。

  采暖费补贴金额=标准补贴面积(平方米)×26元/平方米。

  二、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从2018年10月起,我所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即:“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00元,相应地,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等随之变动,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不纳税的项目-“五险一金”-5,00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有问题,联系财务处。

  联系人:徐丹  电话:8397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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