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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的通知
 
2019-09-10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156号),我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19年度辽宁省高级技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范围

  车工、装配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电焊工)、农艺工、果树工、道路(排水)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电工(电气安装、维修工)、汽车修理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

  二、资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被聘为技师岗位满5年,2019年10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技师岗位年限可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2.工种符合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要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

  4.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改造攻关、工艺革新,解决职业关键和疑难问题等方面成绩突出;能热心传授技能,指导和帮助工勤技能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二)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中第3、4条且取得技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含原省人事厅)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考评内容、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高级技师考评由辽宁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内容包括理论考试(笔试闭卷,满分100分)、实际操作考核(现场操作考核,满分100分)和综合评定等环节。评审通过人员,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人社厅颁发高级技师考评合格证书。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2019年10月—11月。

  综合评定:2019年10月—11月。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岗位聘用

  高级技师实行考聘分开,在本次高级技师考评中取得高级技师资格人员,需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若干补充规定》(科金人字〔2019〕17号),参加所内高级技师岗位竞聘,通过竞聘,方可聘用。

  五、报名安排及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9月16日—9月17日到人事处报名,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附件1:参加2019年度高级技师考评报名申请表》

  2.《附件2: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

  3.技师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6.获得各项奖励证书、发表文章的原件

  人事处联系人:王申瑞 8397-0766 shrwa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参加2019年度高级技师考评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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