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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师昌绪先进材料创新中心创新课题组组建及组长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5-19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有关部门和课题组: 

  为积极稳妥推进师昌绪先进材料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科研体系建设,在征求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和研究部主任意见的基础上,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新中心创新课题组组建及组长聘任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请周知。 

  一、创新课题组组建工作方案 

  创新中心各研究部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的设置,由研究部主任立足于更好承担和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思考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人事处协助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汇总整理形成创新中心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组建总体方案,经预审后提交所学术委员会咨询评议、所党委会议审议、所务会议审定。 

  (一)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设置基本要求 

  1. 每个研究部拟设置的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的数量根据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和特别研究助理人员的总数N确定,其上限为N/8的整数部分(若余数6则可增1个),且最多不超过9个; 

  2. 拟设置的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须符合研究部总体定位,团队或主要科研人员曾承担过国家重要科研任务,有较好工作基础,科研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或重要地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3. 拟设置的每个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中事业编制人员和特别研究助理人员的总数不少于6人。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各研究部可以通过合理整合有关团队人员做大做强创新课题组,坚决抵制单纯为了设置创新课题组而非实际科研工作需要拼凑人数的行为。原则上,调入新组建创新课题组的人员在新聘组长的聘期内不能调回原课题组。 

  2. 人事处提供近三年现有创新课题组的人均年度到位经费情况和全所人均人员费用情况等相关参考数据,供各研究部主任拟订创新课题组设置方案时充分考虑。 

  二、创新课题组组长聘任工作方案 

  (一)创新课题组组长任职条件基本考虑 

  创新中心创新课题组组长岗位的任职条件,需通过所学术委员会咨询评议,并经党委会审议后由所务会议审定。基本考虑如下: 

  1. 创新课题组组长聘期一般为4年(聘至20231231日),年龄要求在19641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196211日以后出生(聘至20211231日); 

  2. 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对于特别优秀者,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3. 承担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取得过具有国内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 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开展过系统的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科研组织协调力; 

  5.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熟悉学科领域内项目争取的渠道,具有一定的科技资源获取力; 

  6. 恪守科研诚信,爱国爱党、学风优良、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具有较高的道德感召力。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鼓励年长科学家提携后学、甘当人梯,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进取、脱颖而出。本次创新课题组组长聘任工作完成后,将为离任的年龄在196711日之前出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未在D区(即综合评分不低于7分)的原创新课题组组长,提供3(且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的保障性薪酬待遇,并拟通过协议薪酬方式来解决其基本待遇保障以及课题组所需负担费用问题。具体办法是:根据个人近三年薪酬应发额的平均值,确定其薪酬水平;根据个人实际业绩贡献和有利于促进课题组发展原则,确定其基本年薪中研究所支出比例;个人绩效年薪由课题组承担,并与其今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2. 随新设置的创新课题组的综合业绩水平提升、事业编制和特别研究助理人员规模增大,创新课题组组长可申请在创新课题组内设立学科专题组长岗位(该岗位基础性绩效适当提高),学科专题组长岗位的数量上限为((M/6)-1)的整数部分(M为新设置的创新课题组事业编制和特别研究助理人员的总数)。 

  请各研究部主任于2020525日(周一)下班前向人事处联系人提交本研究部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设置建议方案(电子版PPT),包括创新课题组(学科方向)名称、设置必要性分析和资源获取力分析(两项分析一般各不超过150字),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zhang@imr.ac.cn 

  人事处联系人: 

  张 勇  83978240 

  都祥元  8397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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