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9〕3号)和《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科金所字〔2020〕8号)等制度规定,我所自2020年8月1日起,员工公务用车一律使用所车队、公开采购的沈阳冠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公司)和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公司)车辆,或者使用出租车和滴滴叫车【滴滴车仅限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使用其他营运公司车辆或超标车辆一律不予报销。
订车流程详见附件《中科院金属所公务用车订车和报销流程》。
公务用车订车电话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