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0年11月份集中受理住院报销凭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受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在出院时未能直接办理补充医保结算的住院费用。
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文化路园区离退休活动室
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医院盖章);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银行卡(非盛京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并填写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1.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沈阳市医保合作,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可在住院收费处直接结算补充医疗保险当次可报销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体现在出院收据“企事业补充险”一栏中。
2.已完成补充医疗保险直接结算的无需再次提交材料进行报销!
请有关人员相互转告。
联系人:吴京璇(人事处)
联系方式:8397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