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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报的通知
 
2020-10-27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有关部门和人员:

  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沈人社发〔201821号)和沈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报的通知》,现将2020年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2019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15%,由市财政连续三年予以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汇总表》(附件2);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聘用合同;

  5. 2019年度完税证明;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选择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选择2019年全年纳税记录即可打印);

  6. 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

  (请登录http://www.lnsi.gov.cn/ecdomain/framework/lnsi/index.jsp打印)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二)已获得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继续申请2020年度税收补贴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 2019年度完税证明;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选择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选择2019年全年纳税记录即可打印);

  2. 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

  (请登录http://www.lnsi.gov.cn/ecdomain/framework/lnsi/index.jsp打印)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112 

  联系人:李哲        刘宇翔   
  电子邮箱:zhli@imr.ac.cn  yxliu@imr.ac.cn     
  联系电话:23971485     23971503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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