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专家: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及课题牵头单位应根据任务书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无需提交纸质件。
请认真按照系统中《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编报要求组织编写,客观、真实和准确反映年度实施的有关情况和实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