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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1-05-11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1.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A06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13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5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11日至20241231日。 

  三、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2)伊朗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 

  (3)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须与INSF的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请拟申请的各位老师仔细阅读上方文字链接内的各项具体要求,于20217717:00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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