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供稿: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7-06 字体:【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涵盖所有自然科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 

  (二)资助期限及规模 

  资助期限为3202271日到2025630日);拟资助的合作交流项目数量不超过50;双方总费用不超过150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三)资助内容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内容包括双方3年内多人多次的互访交流(鼓励青年科学家的参与,单次访问不超过3个月)和小型研讨会。资助费用包括国内和国际旅费、食宿费用、会议场地费等。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相关资助要求请查看中德科学中心研究访问停留资助标准(见附件1)和中德双边研讨会资助标准(见附件2)。如果申请人还希望申请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费用(如学术参观、签证相关费用等),需要单独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3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或者曾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

  (二)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DFG项目的资格;德方申请人所在机构为盈利机构、政府运营机构或者不允许立即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中德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三、申请要求 

  1.中德双方申请人应共同向中德科学中心提交申请书。 

  2.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须用英文撰写,格式和内容须符合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英文指南(见附件4)要求,具体请参考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此外,申请书须包括双方申请人及所有参与者的个人简历。 

  四、附件材料 

  1.中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该协议可在项目获批后提交,见附件6)。 

  2.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双方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中方须在申请阶段提交,德方可在项目获批后提交)。 

  请拟申请的老师请点击上方文字链接,仔细阅读申报要求,930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提交至mobility@sinogermanscience.org.cn,另需打印3份纸质申请书及其附件,经中德双方申请人签字(德方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并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后,邮寄至中德科学中心。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