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1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两则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基金委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
(一)资助领域和资助规模
1. Transient astronomical events and Deep Survey science;
2. Materials science and nanotechnology for addressing environmental, climate change agricultural, food and energy issues;
3. Renewable energy, including smart grid integration;
4. Water treatment technology。
5. Simulation and big data analytics for advanced precision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care。
每个领域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1。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资助期限为3年,计划资助18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
(二)注意事项
1. 预申请要求。
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PI)负责与项目征集秘书处的联络,并按照规定时间向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预申请书(附件2)。预申请的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UTC+3)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时。详情见英文征集指南:http://brics-sti.org/?p=new/30。未提交预申请书的国际研究团队将不能提交正式申请。
2. 正式申请
通过预申请审核后,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3. 所需附件
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并已提交的英文预申请书。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工材学部2021年第2期专项项目
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次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
(3)依托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强度可参考2020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情况。2020年度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两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指南共资助了29项,资助经费总额为290万元。
专项项目申请人请于10月12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请按时提交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正式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