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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1-10-12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院科技合作专项)”,用于支持中科院院属科研单位在吉林省范围内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2022年度吉林省院科技合作专项的申报工作目前开始启动,由中科院长春分院、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及材料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能源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制造、卫星及航天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等领域。(详细要求请参考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的执行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三、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方式给予支持(项目执行期第一年度拨付支持资金额度的60%,剩余资金在项目执行期第二年度拨付)。

  四、项目类别及支持额度

  1.重大项目:支持经费按照项目整体投入(不含土地投资和建筑安装成本投入,下同)的35%予以补助,自筹经费匹配额度(不含土地投资和建筑安装成本投入,下同)须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2.重点项目:支持经费按照项目整体投入的35%予以补助,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3.普通项目:支持经费按照项目整体投入的35%予以补助,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单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五、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与吉林省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知识产权问题,合作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jlkjxm.com,待申报系统调试完成后开启网上申报),参考附件2、附件3进行操作。

  2.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中设定内容。

  3.网上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附件须上传与企业的合作协议,企业匹配经费证明材料,项目现有基础证明材料、项目前期开发证明材料,2019及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注: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不用提供财务报表)。

  4.其他申报要求请阅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5.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2021年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俊飞
  办公电话:024-83978277
  邮 箱:jfma@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关于《发布2022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负责人注册使用手册.pdf
附件3.项目负责人申报使用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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