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有关部门与人员: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新发布的《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1〕26号)(附件1),我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沈阳市人才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层次、条件、范围和标准
(一)认定层次
分为4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作为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社会和行业认可。
(三)认定范围
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提出认定申请。
(四)认定标准
《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作为各层次人才认定的参照基准,不涵盖所有人才,不定期调整更新。
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资薪金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由行业知名专家举荐的,可提出认定申请,进行评审认定。(经与沈阳市人社局沟通,评审认定暂不受理,开始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符合《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的,由沈阳市人社局直接认定。申请人可登陆“沈阳政务服务网”(进入人才专区—人才认定)或手机“沈阳政府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在初审通过,进入复审阶段后向人事处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
2. 符合《认定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3.《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签字版);
4.《所在单位推荐函》(附件4,电子版)。
人事处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后,出具所在单位推荐函,由申请人上传至沈阳政务服务网。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随时申报,沈阳市人社局按照季度发布人才入选名单。
联 系 人:李哲
联系电话:23971485
电子邮箱:zhli@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