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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委化学科学部2024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指南通知
 
2024-03-21 | 文章来源:科技发展部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近期国家基金委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4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具体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类型项目。

三、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2.“战略研究类”和“科学传播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专题研讨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

4.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请拟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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