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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4-04-26 | 文章来源:科技发展部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近期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具体如下:

一、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三、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团队所有成员须是CAS研究所科研人员,捷方团队中至少有1/3必须是青年科研人员或博士生。捷方项目指南请见: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要求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捷(NSFC-CAS)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注意事项

1.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2.中捷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中方申请书中“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默认为捷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需在线提交电子以下附件材料:

(1) 捷方申请人及来访人员的简历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链接内附件)。中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请拟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4年6月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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