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图片新闻
·综合新闻
·科研动态
·媒体聚焦
·学术活动
·通知公告
·所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5-12-30 | 文章来源:科技发展部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自然科学全领域,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和空间科学等。申请人自主选择相应申请代码,并请填写至最后一级。

二、资助计划

2026年资助计划约为20项。NSFC与FDCT分别向内地及澳门地区获资助的申请人提供同强度资助,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项。两地拨款只可在当地使用。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内地和澳门地区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FDCT提交项目申请。

(二)双方申请书中填写的同一申请人或参与人员的职称等级须保持一致。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

1.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境外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2.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参与者。

(四)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五)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应在五年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形式: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申请专利、承担项目、指导研究生、举办学术活动等。

(六)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限项申请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三)《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六、附件要求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 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2. 澳门地区合作者提交给FDCT的申请书扫描件。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项目指南要求,于2026年2月25日前完成线上提交。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文档附件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邮编: 110016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5387号-1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