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供稿:科技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6-05-28 字体:【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1.水资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D、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水系统监测与数据。

    (2)水处理、回用与资源循环利用。

    (3)基于数据驱动方法的水灾害与极端事件韧性。

    2.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E、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太阳能技术与应用。

    (2)面向韧性电网的综合智能与可再生能源系统。

    (3)低碳能源路径、部门耦合与能源效率。

    3.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先进功能与智能材料。

    (2)能源转换、存储与可持续性材料。

    (3)先进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与韧性系统。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每个资助领域及方向的具体内容,详见英文指南(见指南链接内附件1)或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网站(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42)。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9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三、申请人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应包含至少来自2个金砖国家的外方合作者,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机构对本国申请人的要求。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要求

    (一)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二)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应由金砖国家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的联络,并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链接内附件2),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15时。除此以外,中方申请人不论是否担任LPI,均须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中文申请书。

    (二)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文摘要”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的资助领域及方向。

    (三)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申请书附件:合作各方共同撰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15时前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链接内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未按要求提交英文申请书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6年6月18日前完成申请书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