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规定《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本报告对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金属所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和国务院、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金属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有效利用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国家及中科院相关规定,金属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但离国家、科学院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共信息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研究所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研究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