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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5-16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将近期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 

  1. 营口市鲅鱼圈区、盖州市陈屯镇作为重点管控地区,426日以后从该地区来(返)沈人员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赵翔宇-13080877770)。超过14天的,做一次核酸检测;未满14天的补齐集中隔离观察 14天,补齐隔离时间超过7天的进行2次核酸检测,不满7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 426日以后从营口市(除鲅鱼圈区以外)的来(返)沈人员,需向社区和单位报备,要尽快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各研究部、处室要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全覆盖排查,指定专人进行统计,要求涉及重点管控地区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备,并将有关统计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区疫情防控管理  

  1. 全所职工、研究生、离退休职工进入办公楼宇应佩戴口罩并接受测温检查,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均需进行登记管理、监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以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通行码为主,全国各省市健康码均可)。  

  2. 在室内人员集中办公场所要全员、全时佩戴口罩。  

  3. 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每日消杀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 

  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全力做到“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将“少聚集、少流动”作为疫情期间的生活方式,养成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的生活习惯。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持续强化“研究所、部门/课题组、个人三级责任体系,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特别提醒:请所内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职工和研究生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接种条件的前提下应种尽种,尽快联系在沈居住社区报名参加新冠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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