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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纪念“科学的春天”40周年主题书法、绘画和摄影活动的通知
2018-06-25 | 文章来源: 党委办公室          【 】【打印】【关闭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国科学大会召开40周年,这次新中国科学发展史上的历史性会议也被人们称为“科学的春天”。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和“科学的春天”40周年,引导全所干部职工更好地在新时代发挥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所党委的工作安排,将举办纪念“科学的春天”40周年主题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纪念“科学的春天”40周年为主线,聚焦改革开放和“科学的春天”40年来中科院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和重大创新成果,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激励全所广大干部职工不忘科技报国为民初心,牢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使命,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自信,在新时代更加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中科院早日实现“三个面向”“四个率先”和我所“十三五”规划目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重大创新贡献。

  二、作品主题

  作品主要围绕全国科学大会召开以来的40年,中国科学事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展示40年来中科院或我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新时代科苑人的精神风貌,描绘中国科技的辉煌成就和美好未来。作品要体现时代精神,抒发爱党、爱国、爱院、爱所情怀,思想深刻,主题鲜明,风格多样。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各党支部广泛组织动员本支部职工或研究生积极参与、踊跃创作。书法、绘画作品以支部为单位送到党办;摄影作品以支部为单位发至jhan@imr.ac.cn(邮件请注明:主题摄影)。

  (二)评选及奖励

  本次活动将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若干名;具体数额根据每项征集作品的数量确定;对获奖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作品将向中科院推荐。中科院将组织评奖、在中科院网站将开设专栏陆续展出和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暂定)集中展出,并将制作成册。

  四、有关要求

  (一)活动对象

  全所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和研究生。

  (二)作品要求

  1.书法、绘画作品要求

  (1)作品以立轴为主,作品大小不超出6尺×3尺。

  (2)作品可自行装裱,也可提交书画片;凡投稿作品要求退还的,必须注明“要求退回”字样,凡不注明者,均视为捐赠;所有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均由投稿者负责,投稿作品均视为遵守以上规定。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符合主题要求。

  (4)每幅作品都要注明作者、所在支部、联系电话(可另加纸注明附上)。

  2.摄影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限电子版(黑白、彩色均可),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可单幅或组照(每组照片不得超过5张),且图片不得小于4M。

  (2)所有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均由投稿者负责,投稿作品均视为遵守以上规定。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符合主题要求。

  (4)每张作品都要注明作者、所在支部、联系电话。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广泛发动职工或研究生积极参与,力求使此次活动成为凝心聚力、提升创新自信的重要载体。

  联 系 人:韩健
  联系电话:2397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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