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科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所将开展工匠人才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中国科学院评选“中国科学院工匠”10人。沈阳分院可以向院推荐2名人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
3. 在当前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 基层推荐。院属各单位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本单位工匠人才的推荐工作,上报分院工会。
2. 资格初审。各分院工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基层工会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院工会。
3. 专家评审。院工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评审,推选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院工会常委会审定。通过公示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经院工会常委会审定,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四、表彰奖励
1. 院工会对入选者授予“中国科学院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 入选者经本单位推荐,优先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大国工匠”;
3. 入选者优先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的疗休养。
五、金属所推荐工作要求
1. 请各分工会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人选。所工会将根据各分工会推荐情况,组织职代会成员及经审委员进行评议后提交所务会讨论申报。
2. 请各分工会于2018年9月4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中国科学院工匠”推荐表》电子版发送给罗丽 lluo@imr.ac.cn。
3. 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联 系 人:罗丽
联系电话:1504009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