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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所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的通知
 
2020-07-31 | 文章来源:资产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为了提升我所科研仪器设备研制能力,培育院级、国家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今年新增设置所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含原理样机)。申报要求如下:

  (1)原始性科技创新。

  (2)对我所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小型科研仪器设备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原理样机。

  (3)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科研仪器设备或原理样机。对我所已有技术基础、能有效解决我国受制于人问题的科研仪器设备或原理样机,将优先予以支持。

  (4)满足解决国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战略需求;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明显提升实验手段、带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应用新原理、新技术,具有原始性、集成性创新特点,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国家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等级,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5)所年度支持项目数1项,经费不超过100万元,超出部分由课题组自筹解决

  (6)研制周期不超过2年。

  项目管理参照《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请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编写研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重点描述项目的创新性;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确保预算编制合理。

  请于2020年8月17日前告知资产处申报意向9月15日前提交研制项目实施方案;资产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资产处联系人:贾文涛 E-mail:wtjia@imr.ac.cn, 电话:024-83970885
         储昭贶 E-mail:zkchu@imr.ac.cn, 电话:024-23971679

文档附件
附件2:所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3:所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评审标准.docx
附件1: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条财字〔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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